输血染艾滋 获赔四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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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04:28 北京晨报 | ||
全国首例艾滋病感染患者状告医院案宣判 晨报合肥专讯 安徽省阜阳市一患者因在医院输血染上艾滋病,而把医院告上法院。28日上午,全国首例艾滋病感染患者状告医院案宣判,安徽省高院委托一审阜阳中院送达了二审判决书:被告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患者5名亲属45549.58元。 1995年5月16日,阜阳市夏振荣女士因腰脊榫滑脱入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同年5月 2002年3月20日,夏振荣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一审审理期间,夏振荣于当年5月20日死在家中,当时她的家人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尸检以确定是否死于艾滋病。随后,夏振荣的5名亲属继续申请诉讼。 省高院二审审理认为: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未经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用自行采集无供血证的血液为夏振荣输血,对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由于患者亲属未及时报告及尸检,造成无法确认夏振荣就是因患艾滋病和丙肝导致死亡,属于其举证不能。二审共判赔夏振荣5名亲属45549.58元。 《合肥晚报》记者 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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