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安全 保护公民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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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15:40 南方日报 | ||
维护网络安全 保护公民权益 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谈我省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 我省第一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章将于2003年6月1日正式实施。有读者问,《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出台有何背景?有 问:《管理规定》的出台有何背景? 答: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我省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突飞猛进。据统计,我省互联网用户约600万,居全国第一;网站数量近7万多个,居全国第二。我省已成为信息大省,互联网已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网络应用发展速度快,而依法管理的一些措施尚未跟上,网上的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和垃圾邮件泛滥,攻击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近年来,我国在信息系统的保护方面已先后出台了一些法规,如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公安部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对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和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实践,上述法规尚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有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设计、建设和检测管理不完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导致网络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遭受黑客入侵、病毒破坏,而对这些单位监管、督促的规定不明确。又如对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隐私,窃取他人上网账号,假冒他人名义发送信息,向他人发送垃圾邮件,未经允许在网上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等行为,群众深恶痛绝,但以前的法规没有规定为违法行为或没有明确处罚,使公安机关查处、打击这类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还有,在保护政府部门、金融证券、能源运输、教育科研等重要单位的信息系统,也没有列入保护范围。诸如此类的法律问题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而《管理规定》的出台,填补了这些法律空白,是我省适应形势发展,保护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举措。 问:《管理规定》有何重要的新内容? 答:《管理规定》全文共有28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安全保护制度及技术措施、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范围、安全服务资质认定、法律责任等多个部分,建立健全了以下8项制度,对我省的信息系统保护管理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服务、暂时停机、暂停联网等紧急措施,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以最大限度减小危害。 二是要求各市公安局设立报警处置中心,负责受理网上发生的案件和指导处置重大安全事故。 三是规定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确定安全责任人。针对网上论坛、留言板、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栏目,个人主页、短信息、电子邮件等信息服务栏目存在较多有害信息的情况,规定提供上述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设立信息审查员。 四是根据我省信息系统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还要求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如网吧等单位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软件。 五是确立了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出现重大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六是增加了多种常见的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以往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并加大了重点保护的信息系统范围。 七是明确了重点保护的信息系统范围,并明确了加强保护的措施。 八是建立了安全培训制度。规定重点保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和信息审查员、安全服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问:《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管理规定》是我省首次出台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方面的规章。据悉,目前部分省市也先后出台了类似的地方法规。我省的《管理规定》充分体现了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一是各负其责,共同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在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设计和检测工作。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在出现信息系统受到攻击或病毒感染等重大事件时,使用单位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要加强打击、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案件,指导使用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有资质的安全服务单位可以参与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检测,提供各种安全服务。 二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公民隐私、窃取他人账号、假冒他人名义发送信息、向他人发送垃圾信息、未经允许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等行为规定为违法并予以处罚,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方便了群众和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各市公安局都要设立报警处置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举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报警,并为使用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系统安全指导,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减少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规定提供电子公告、个人主页等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设立信息审查员,实行上网信息先审查后上网制度,使违反国家规定、危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害信息不能上网,最大限度地减少网上有害信息。 为了有效实施《管理规定》,省公安厅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将以《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做好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我省信息网络的发展,使互联网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三个文明建设的窗口和阵地。本报记者 陈明光 通讯员 何剑飞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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