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拉拢民警参股办班驾校驾管所昨签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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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1:06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交警支队驾管所和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点)签订了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校)廉政考训工作责任书》。该责任书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校)限定不准拉拢驾驶员管理所民警和职工参股办班从中分红;不准向学员索取额外培训费用,如拜师费、加油费、过桥费、代办证费、餐费、烟酒费、茶水费等。违反这11条禁令者将视情况予以取消教练员资格、停班整顿、直至取消培训班(校)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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