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女”打赢离婚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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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2:03 京华时报 | ||
作者: 徐一龙来源: 本报讯 (记者 徐一龙)昨天,因家庭暴力曾试图轻生(本报4月5日报道)的代女士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其胜诉。 今年4月4日,不堪忍受丈夫家庭暴力的代女士登上高楼试图轻生,被民警和本报记者及 昨天,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准许代女士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代女士抚育,孟某需支付每月200元抚育费至女儿18周岁;由代女士独自购买的房产也归其所有。在起诉书中,代女士要求获得因家庭暴力的精神赔偿1万元,法院判决孟某须付赔偿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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