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电话引发恐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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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2:46 北京晨报 | ||
法院受理本市一起谎报他人患非典案件 晨报讯 (记者 颜斐)为泄私愤,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旭竟拨打120谎称他人患“非典”。昨天,这起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起诉到北京市二中院,不久将开庭审理。这是本市法院适用“两高”涉及“非典”犯罪的司法解释进行审理的一起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32岁的黄旭因对肖某不满,于2003年4月25日11时许,与本公司职员李雁编造本市朝阳区汉威大厦内的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肖某出现发烧、咳嗽等非典型肺炎症状,后李雁以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职员的名义拨打北京“120”急救中心电话。急救中心于当日12时许派急救车前往汉威大厦出诊,造成了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在的北京汉威大厦内工作人员的恐慌,影响了该大厦正常的工作秩序。后肖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黄旭、李雁无视国法,正值全国及本市的非典型肺炎疫情高发时期,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均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故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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