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恶男强奸幼女领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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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3: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月30日对被告人郭巍进行公开宣判,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郭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据法院介绍,今年20岁的郭巍是北京市海淀区农民,1998年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巍从2002年9月14日至10月11日,短短20多天的时间里,共强奸妇女2人、强奸幼女4人、猥亵儿童3人。郭巍强奸和猥亵的女童和男童年龄均未满14岁,最大的12岁,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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