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野味店”一律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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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3: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30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取缔“野味店”。王众孚在会上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凡是专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要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户,要责令其暂停摆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同时,对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中有“野味店”等字样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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