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年志愿服务有了地方性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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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3:3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5月30日电(记者韩俊杰 潘志贤)河南省29日出台了一项关于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该省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从此有法可依。 5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决定(审议修改稿)》。该《决定》提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都应提倡、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维护 《决定》强调,“青年志愿者应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成为一名注册青年志愿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和资助,保障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优先录用录取”。 《决定》还称,以青年志愿者或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进行违法活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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