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强奸幼女猥亵男童变态色魔昨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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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4:1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出狱未满两个月,变态色魔郭巍就按捺不住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此次,他付出的将是生命的代价。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郭巍强奸、猥亵儿童、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郭巍因强奸、猥亵7名幼女,被市一中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郭巍今年20岁,是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乡农民,1998年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9月26日下午,12岁的小姑娘云云放学回家,在半路上被郭巍拦住,郭巍自称是送信的,要带她去取她老家的来信,其将天真的云云骗到永丰乡大牛坊村一个院子里的一间空屋内拳打脚踢,还拿出一把刀进行威胁,将云云强奸。 云云的遭遇几天后又一次重演。2002年国庆节后的一天下午4点多,河南籍的双胞胎姐弟 小红和小飞在大牛坊小学学校门口,遇见了郭巍。郭巍骗他们说:“有你们爸爸来的信,你俩跟我去取信吧。”就将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带到大牛坊村的一个电井房里。进屋后,郭巍从随身带的红包里拿出一把刀,威胁他俩不听话就宰了他俩,然后将姐姐小红强奸,并对弟弟小飞进行猥亵。 郭巍多次以送信、收破烂、买苹果等为名将被害人骗到犯罪地点,并采取拳打脚踢、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进行强奸犯罪。郭巍共强奸妇女2人、幼女4人,猥亵女童1人,男童2人。被郭巍强奸和猥亵的女童和男童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只有6岁。 由于去年9月底、10月初在海淀区永丰乡一废弃两层楼房内连续发生了多起强奸案件,公安机关开始蹲守和巡查。2002年10月11日,将欲再次实施强奸犯罪的被告人郭巍当场抓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巍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且郭巍系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犯罪的罪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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