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月取消蓝印户口 外地人购房直办常住户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7:03 楚天金报 | ||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称,从6月1日起取消外地人员在汉购房可办理蓝印户口的过渡办法,今后在市中心城区购商品住宅者,可直接办理武汉常住户口。此前已办理蓝印户口的,可申办转为常住户口。户政部门须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外地人员”是指,1996年10月7日之后(以签订合同为准),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总价值达3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120平方米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 而购房后欲申办常住户口者,可从武汉市政府网站下载或到市公安局户政处签证窗口(汉口发展大道188号)领取《武汉市购买商品房户口申报表》,带齐本人书面申请、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房屋所有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等6项原件,到市公安局户政处签证窗口申办购房者及其配偶、子女等3人以内(含3人)的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武汉市购买商品住宅申报城市户口(蓝印)实施办法 1997年出台,实行购买商品房办理蓝印户口政策:武汉7个城区及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外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或金额达30万元可先申办蓝印户口,3年后再申办正式常住户口。2000年后,蓝印户口转正式常住户口的期限改为一年。2003年6月1日废止。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