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坚决取缔“野味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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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8:37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30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取缔“野味店”。 王众孚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凡是专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要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户,要责令其暂停摆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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