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人行道罚款1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8:4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从7月1日开始,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违章行为,将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昨日,由长沙市城管局和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通告》正式获准通过。 根据《通告》规定,今后城市道路人行道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违章者将由城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每次每台处以100元的罚款,其中,属于本地车牌的机动车,当事人根据处罚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