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万被冒领 农行琼海支行为疏忽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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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8:52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棉 特约记者王仪 通讯员杨全锋) 日前,琼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储户状告银行案。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大意致使储户存款被别人冒领,对此银行要负赔偿储户54.18万存款的责任。 据琼海市法院查明,2001年9月11日,一储户到农行琼海支行存款500多万元。 2002年5月17日、18日两天中,被第三者持假冒的借记卡用小额领取的方式,分13次疯狂地领取人民币54.18万元。储户发现存款被冒领后与银行交涉未果,诉诸法院请求农行琼海支行兑付被冒领的54.1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和该储户所形成的存储关系事实清楚,银行应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而农行琼海支行及其网点对办理个人存款业务一日内数次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没有认真具体审查取款人的姓名、取款人有效身份证、取款方式、取款时间、取款金额、被取款账户等相关情况,工作疏忽大意,同时也没有向省分行备案,从而致使存款人的54.18万元存款被冒领,其行为有重大过失,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储户54.18万元。 农行琼海支行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中院,海南中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吴棉 王仪 杨全锋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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