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7名罪犯昨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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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12: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打击抢劫犯罪专项宣判。两起案件的17名分别犯有抢劫、盗窃、强奸罪的犯罪分子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0年12月18日凌晨,徐效良伙同郑家庄的同乡数人窜至南京雨花台区东腾钢材经营部,窃得钢材2吨,民警接报警后赶至现场,当场将其同伙“冒高”抓住。徐效良惟恐“冒高”被抓罪行败露,遂伙同李瑞林等人围攻民警,将“冒高”抢回并砸坏警车。后徐效良、李瑞 2002年7月1日晚6时许,杨文斌、杨三三携带尖刀,窜至安徽省宣州市一林场附近,抢劫一女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并对该女强制猥亵侮辱。此后,他们多次拦路抢劫女性、强奸。法院判处杨文斌有期徒刑19年,判处杨三三有期徒刑8年。(唐文 刑庭 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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