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尚秀云呼吁开展“阳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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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16:0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海淀法院公布的一组数字揭露出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现实。该院少年法庭自1987年9月组建以来,已依法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456人,而2000年至今就有1100多名。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持续上升,其中一半以上都是抢钱。全国政协委员、被誉为“法官妈妈”的海淀法院尚秀云法官据此呼吁:全社会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暴力趋势,并开展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阳光工程。 模仿古惑仔争当“黑社会” 尚秀云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的主犯是年仅14岁的小杨。小杨刚上初二,每月有220元生活费,他每天都要去网吧上网打游戏,不到10天生活费便花完了。小杨认为偷盗不如抢劫来钱快,便纠集5个同学到农贸市场附近专抢外地商贩,第一次便抢了3000多元。其他同学知道后说,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下次去抢时也带上我。等到警方破案之后,已经有12个学生参与了抢劫。 在调查中尚秀云发现,除了家庭问题和学校因素之外,社会文化环境中暴力和色情内容的泛滥对未成年人影响极大。她到少管所调查时,发现95%的少年犯都看过《古惑仔》,并深受影片中黑社会行为方式的影响。北京教科院对于北京地区未成年人伙伴群体及犯罪问题的研究也表明,社会文化环境的不良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66%的少年犯经常出入网吧和游艺厅,83%的少年犯经常观看含有暴力内容的影视。 未成年人犯罪有迹可循 未成年人犯罪也有规律,一般在天气转暖、适宜户外活动时犯罪情况较多。根据多年来与少年犯接触的经验,尚秀云总结出未成年人犯罪的三点前奏。一般情况下,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学习上均有两次碰壁,虽然他们也想获得大家的认可,但最终丧失信心,并开始长期旷课,吸烟喝酒,结交不良伴友。而且这些未成年人在上学时就有轻微劣迹,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此外,泡在网吧夜不归宿也是犯罪前奏之一,据调查,70%的少年犯有连续一周泡在网吧的经历。 开展阳光工程挽救下一代 尚秀云认为,从家庭方面,父母应当负起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直接责任;学校应当加强品行教育,社会上应当剔除不良文化环境,避免《古惑仔》之类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即使孩子们犯了罪,也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据了解,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根据《刑法》确立的“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原则,提出应对未成年犯大幅度轻判。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比照成年人犯罪裁量其刑罚的一半。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比照成年人裁量其刑罚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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