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全国颁布新规:个人可以开办药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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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16:44 新华网 | ||
但投资门槛不会太低 “要发展、办药厂”,曾经风光一时的药品生产行业,如今也对有资金实力的个人敞开大门———记者昨天从广东省药监局获悉,刚刚出台的《广东省〈实施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实施细则》率先在全国推出新规定,自然人无需再找企业挂靠等“戴帽子”方式就可直接开办药厂。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创造了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但由于药品生产的 自然人办药厂无需“戴帽子” 个人可以办药厂———此消息一出,立即也引起一些读者疑惑:太太药业、丽珠、香雪制药等私营药企早已有之,为何现在才大张旗鼓地提出“个人办药厂”的概念? 对此,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广东就陆续有私人开办药厂。而且目前广东400家左右的药厂,大部分都属民营性质。但由于历史形成的政策原因,这些民营药厂开办起来并不太顺利。比如,我国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审批程序规定,必须只有企业法人才有资格兴办药厂。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要办药厂,就必须要先“戴帽子”: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后,再通过这家公司来投资药厂;或者干脆挂靠另一家药厂名下。 据介绍,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极其严格,相当一部分个人在注册了公司后,仍有可能申请不下药厂,造成资源浪费。而广东首创自然人可办药厂,实际上也即是创造了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3万元注册”办不了药厂 “申报程序简化,并不意味着降低门槛。”省药监局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药品生产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用药安全、有效,所以条件极其苛刻。 对此前有关媒体报出“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的说法,这位负责人予以坚决否认。他说,对于一般生产型企业来说,可能3万元即可开办;但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既不能委托加工,又不能贴牌生产,其生产设备要求(要通过GMP认证、至少有一个可生产药品)又极其严格,一般首次投资在千万元以下的绝对不可能。 计生传染病药物优先审批 刚刚出台的《实施细则》还特别列出:根据全国及广东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如果申报六大类药品生产,将优先获得审批: 一是各类新药及各类科技转化产品; 二是新型给药系统制剂及中药现代化产品; 三是海洋类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头孢类药物抗生素原料药、核酸类原料药; 四是传染病防治、抗肿瘤、艾滋病治疗及计划生育药物; 五是放射类药品; 六是全部外销类出口药物。(记者/汪令来 通讯员/缪志斌、罗穗)(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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