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纳爱斯只为名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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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06:0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云源胡泽文实习生祝玲) 一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厂,一家是闻名全国的业内巨霸。前日,本报披露了成都双熊猫洗涤剂厂状告浙江纳爱斯集团,要求纳爱斯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犯、赔礼道歉并索赔10万元。这背后的来龙去脉如何,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索赔:为了挽回名誉 双熊猫洗涤剂厂位于新都区大丰镇,据该厂厂长刘光强说,今年4月份以来,他们不断接到各地销售商的退货电话,很多货款也收不回来。一查,原来是很多经销商听到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双熊猫 纳爱斯集团4月15日出版的纳爱斯内部报上一篇《成都“双鹰”被封存》的文章称:“3月20日,成都市双熊猫洗涤剂厂生产的1600件双鹰洗衣粉和10万个外包装因涉嫌仿冒雕牌被封存。” “被封存是事实,”刘光强说,但成都市工商局经济监察总队在调查了解后,认为他们的产品没有侵犯纳爱斯集团的任何权利,便于3月24日依法解除了查封。《纳爱斯报》是在这之后出版的,却只登载了封存的报道,对解除查封的结果只字不提,而且还派人将这期报纸向双熊猫厂各地的经销商大量散发。刘称,状告纳爱斯不是为了要索赔多少钱,而是为了挽回名誉。 细查:双方早有恩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双熊猫洗涤剂厂与纳爱斯之间早就存在“恩怨”:2002年9月11日,浙江纳爱斯公司成都分公司与成都市双熊猫洗涤剂厂签下了一份关于“新双鹰”侵权“雕”牌的整改调解协议,并由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作为第三方见证签章。协议包括“第二代新双鹰”外包装取掉闪光图案,鹰图案底透白色,外包装蓝底色边浅,以便区分“雕”牌底色等4条具体整改措施。 刘光强说:“整改后的外包装交由纳爱斯集团公司认可,并已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了案。不料,3月20日我们还是遭到纳爱斯工作人员的举报。” 记者随后与纳爱斯总部取得了联系,纳爱斯报编辑董益峰称:总部已收到法院传票,正准备应诉。董说,他们当时是从网上下载《成都“双鹰”被封存》这篇文章的,后来也没发现媒体对此事的追踪报道。公司决不会故意派人散发《纳爱斯报》,《纳爱斯报》的发行是通过邮寄寄给客户的,客户可能既是他们的销售商也是双熊猫的销售商。 6月20日,新都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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