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悬赏挖出前夫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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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07:21 汉网 | ||
前夫将本该分割的共同财产私自转移,妻子悬赏7000元征寻被转移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公示执行”。昨日,我市首例“公示执行案”顺利执行终结。 今年3月,江汉区法院判决准予李红与吴明(化名)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给李红人民币4万元,美元4000元。然而就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吴明将财产予以转移。 判决结果生效后,吴明拒不向前妻支付财产。李红于4月14日向江汉区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官建议,5月29日,李红在吴明的居住地桥口某小区内张贴了一张“悬赏公告”:李红自愿按执行到位财产的10%,对提供吴明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赏。 昨日,执法员接到举报:吴明在银行提取了现金,放在家中。执行员立即办理了搜查令,在吴明家搜查到装有现金10万元、1万美元的保险箱。下午,李红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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