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内游旅行社获退5万元质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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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07:32 汉网 | ||
省旅游局、省财政厅5月30日联合发文,决定暂时退还给国内旅行社各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5月21日,旅游和财政部门决定暂时退还国际旅行社部分质保金——只经营入境游业务的国际社各退还40万元质保金;同时还经营出境游业务的国际社退还100万元的质保金(本报5月22日曾有报道)。 退赔的质保金将在6月30日前到达各旅行社,但旅行社在2004年12月31日前应将本次退还的质保金全额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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