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时不要遗产 紧巴了想撤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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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07:45 汉网 | ||
当初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时候李某不以为然,到缺钱时又想反悔,还因此把公证处告上法庭,但他终因自己的轻率输掉了官司。 去年2月,李某来到汉阳区公证处要求撤消自己曾经办理的一个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工作人员一查,这份公证的办理时间是1994年,早超过了法定的2年的时效。况且该公证程序合法,还有李某的亲笔签名,同时又涉及李某的其他兄妹。工作人员告诉李某,不能撤消。 经过法庭调查了解,1994年李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了存款若干和一些房产,本来李某可以依法同其他4个兄妹一块平均继承这些遗产。但是当时正“股坛”得意的他并没有把这点财产放在眼里。他表示自己的那一份就不要了,并且应其他兄妹的要求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哪知几年之后,李某在股市的动荡中资金被套,作为职业股民的他在无奈中又惦记起了这份遗产。 日前,上诉到武汉中级法院的李某接到了终审判决结果:他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公证不可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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