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法制的前提下讲“关系”——某弹药仓库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一段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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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07:47 解放军报 | ||
兰州军区某弹药仓库有7处营院,分布在两条10多公里长的山沟里。去年以来,这个仓库洞库周围用于安全防护的一些铁丝网、水泥防护栏以及堆放在营院内的10多根电线杆相继不知去向。仓库保卫干事为此到驻地调查走访,结果发现,这些设施和物资被驻地一些村民“拆走”或“搬走”了,有的被村民用于盖房子,有的被用于搭猪圈。 军事设施遭破坏的问题引起了仓库党委的重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干部中有两种大相 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一些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问题又出现了。今年3月,驻地一些群众在搞封建迷信活动时,以“请神要走直线”为由,强行穿越该库的军事禁区,执勤哨兵依法予以劝阻,但少数村民不但不听,还与哨兵发生冲突,出现了一些过激行为,后经仓库领导和驻地公安机关出面制止,事态才得以平息。 “为什么路没少跑,精力没少费,工作没少做,却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在仓库党委会上,党委“一班人”陷入了深思。大家学习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形成的《决定》,学习《军事设施保护法》,思想渐渐清晰起来,问题的“症结” 也渐渐明朗: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新形势下,处理涉法问题,处理军地之间的利益矛盾和纠纷,虽要讲团结、讲风格,但必须依法分清责任,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不讲法制原则,单纯地讲感情、靠关系,自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涉法纷争。仓库政委杨景朝提出:“不能把依法办事与维护军民关系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不讲原则的‘关系学’来处理新形势下的军地利益纠纷。要在依法保护军事设施、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部队合法权益的原则下,通过依法办事来维护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团结。”走出认识误区后,仓库党委确立了依法办事、综合治理的保护军事设施的工作思路。 4月11日,弹药仓库请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30多名驻地乡、村的干部和公安干警来仓库过“军营一日”。仓库领导引领他们观看了营区军事设施遭破坏的情况,仓库主任黄全保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生动、详细地给大家讲解了《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此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仓库与驻地乡政府、行政村负责人层层签订了《保护军事设施责任书》,并协商建立了军警民联防等军事设施保护制度。仓库还成立了普法宣传小组,利用驻地群众赶集的时机,走上集市运用黑板报、宣传挂图、广播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国防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法律知识,散发有关军事设施保护法知识的小册子。 这些综合治理的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没过几天,一些群众纷纷向仓库送还了以前“搬走”的一些军事设施附着物,个别仍将军用物资据为己有、拒不退还的,当地公安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收缴措施,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如今,该仓库的军事设施保护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局面。(解放军报 2003年06月0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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