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单作假诈骗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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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1日19:58 半岛晨报 | ||
本报讯 利用在货物出库、入库凭证上做手脚实施诈骗,轻松套走30多万元货款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藏匿了一年以后在沈阳被抓获,日前,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异地被擒 去年初,大连市金州区某水泥厂财会人员发现,近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而产值却呈下降趋势,觉得很蹊跷,遂进行了全面核算,结果显示:账面上的库存耗材数量大于实际库存。这说明有人虚进了生产耗材,经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发现一些入库的过磅票是假的,有人模仿了保管员的签名,送货人均是陈某。 陈某是专门给水泥厂送生产耗材的,是该厂的老客户。事发后,厂方打电话找到他,他敷衍了几句就关机了,从此再也见不着他的踪影。工厂损失惨重,金州警方接警后几经抓捕未果,后将其列为网上通缉犯。然而,一年多了仍然毫无音讯。今年4月,沈阳市大东区上园派出所在辖区内清查外来人口时,发现阳光抻面总部的老板王某很像网上通缉的陈某,遂将其带到派出所审查。经审查此人正是陈某。 疯狂诈骗 据交代,自2000年起,陈某开始为该水泥厂送钢球(水泥生产中的一种耗材),同该厂的工作人员混得很熟。后来工厂由于资金流动不好,不能付给现金,他便萌发了捞一把就不干了的念头。长期的生意往来中,他发现该厂没设入库单和出库单,货物进出厂凭过磅票,到会计处结算。这种过磅票设计得很简单,连单据名称都没有。 去年1月的一天,他给该厂送了一批钢球后,便拿着有保管员签字的过磅票到会计室结算,会计按价格折算成水泥,给他签付28吨的水泥提货单。在经过地磅时,他要求检斤员将过磅票上“货名”一栏空着,不用填写。因为都是老熟人,大家对他都很信任,就按他说的办了。过了几天,他再次送货时,趁仓库保管员不备,就在这张过磅票上的“货名”栏下,偷偷地盖上了“钢球”的戳儿。回去后,又在上面模仿保管员的笔迹签了名。如此,一张28吨的水泥出厂过磅票,就变成了28吨的钢球入库凭证。轻而易举地从会计那里结算出价值7万余元的水泥票。他又如法炮制了几回,共骗取了价值30万余元的水泥票。 刘任豪 本报记者 刘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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