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部分文娱场所解禁 网吧、影剧院等恢复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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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1:52 新文化报 | |||
符合条件的图书馆、网吧、影剧院、保龄球馆等昨已恢复或准备恢复营业,舞厅和录像厅不包括在内
本报讯 记者胡占山报道 随着长春市非典疫情的不断缓解以及各项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长春市文化局、体育局和卫生局联合决定,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解除“禁令”。昨日,符合条件的图书馆、网吧、影剧院、保龄球馆等都已恢复或准备恢复营业。截至昨日16时,恢复信号的网吧已经接近200家。
据了解,长春市恢复营业的文化娱乐场所的主要范围包括: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预防非典条件的部分网吧、练歌房(歌厅)、游戏厅、夜总会、影剧院、营业性演出场所、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还包括符合条件的体育健身娱乐场所。首批批准的场所中不包括舞厅和录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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