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发出通告 乱吐乱丢从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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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2:4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为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等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日前,市政府发出通告,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的行为,将从重处罚。 根据《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不准随地吐痰。违者,责令清除干净。从重处50元罚款。 二、不准随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香口胶、烟头等废弃物。违者,责令清除干净,从重处50元罚款。 三、不准乱倒(抛)垃圾、污水、渣土、粪便、动物尸体等废弃物。违者,责令改正,对违法个人从重处50元罚款,对违法单位或经营者从重处2000元罚款。 四、不准运输散体、流体的机动车冒装或沿途飞扬、洒漏。违者,责令清除干净,从重处2000元罚款。 五、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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