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提醒出国劳务人员 赴阿联酋应办公证和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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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5:53 新华网 | ||
商务部日前发布信息,提醒我赴阿联酋劳务人员和劳务输出单位,应按阿联酋规定,出发前在国内办好劳务人员学历证明的公证,并取得阿驻华使馆的认证。 据悉,今年3月,阿联酋发布了禁止阿私营企业雇佣低于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新劳工的决定。根据该决定要求,我国输阿劳务人员除从事该决定列明可以例外的建筑承包项目及修缮工作外,出发前均须在国内办妥相关公证和认证。 据我驻阿使馆经商处反映,近来发现我国一些劳务输出公司派往阿联酋的劳务人员未曾在国内办妥有关学历证明的公证和认证手续,到阿联酋后,阿政府不予接受或拒发工作签证,无法申办居住签证,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记者 龚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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