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肺癌刀下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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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10:10 潇湘晨报 | ||
近日,一起医疗纠纷案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秦建良认为自己本来患的是左上肺支气管扩张,却被医院误诊为肺癌,要求赔偿损失;被告湘雅医院则辩称医院完全是按照临床思维规律和诊疗常规进行,医疗行为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辩论激烈。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大量咯血住进医院 原告秦建良系望城县白箬铺镇人,病发之前,他和爱人陈芳开中巴搞营运,为赚钱奔波。秦建良诉称,2002年3月13日,他因为咯血住进了湘雅医院,医务人员对他进行了一系列相关检查,临床诊断为:肺结核、肺癌待删。建议诊断性抗肺结核治疗,择期手术。但由于该医院医务人员的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相左,他以一个普通人的常识判断被告的临床诊断有误,因此,不同意手术治疗。同时,被告实施的诊断性抗结核治疗效果甚微。 得知医院的诊断结果,秦建良称自己一直被患“肺癌”阴影笼罩,一家人也因此蒙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4月12日,他被迫出院。 术后诊断不是肺癌 据秦建良介绍,2002年9月21日,他又因大量咯血入住湘雅附三医院,并被诊断为:肺结核、支气管扩张。在不得已的情况下,10月7日,他接受了手术治疗,医院为他实施了左上肺叶切除术。但出院后的诊断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左上肺支气管扩张。秦建良称自己当作患肺癌无奈选择了手术,手术结果却不是肺癌,这说明湘雅医院的诊断是误诊。 秦建良称其手术后,身体恢复良好,其本人及家属的日常生活亦恢复正常。2002年12月,他多次向湘雅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湘雅医院以“不存在医疗差错”为由,予以拒绝。今年3月31日,秦建良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湘雅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等费用共9.1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2万元。 被告辩称无过错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其医疗行为无过错,也没有造成损害的后果,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人称,秦建良入院后,医院多次对其病情进行会诊,会诊意见为:根据目前已有的临床资料,不能明确诊断。“肺结核、肺癌待删”即有疑问待排查之意。建议患者手术既是治疗方法,又是诊断手段,医院也多次向患者说明病情及手术治疗的必要性,但原告仍予以拒绝,并要求出院。由于病情复杂,临床表现不典型,导致诊断困难,需手术帮助诊断治疗的情况在医疗中很常见,患者后来在湘雅三医院也是做了手术才最后明确诊断的,这更进一步说明其当时的判断和治疗建议是正确的。 据此,被告认为在对原告的治疗过程中,完全按照临床思维规律和诊疗常规进行,没有任何违反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原告系自己放弃治疗,与医院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本报记者 周喜丰 实习生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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