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中心强调 职工医保费不得“短斤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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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10: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参保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给职工实发工资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省审计厅在对省直部分参保单位审计时却发现,一些单位想方设法少缴医保费,从而侵害了职工的正当权益。 昨日,记者从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省审计厅近期对该中心基金管理情况和部分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发现有3个不正常现象:一些单位仍使用上年以前的缴费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医保中心将不仅责成有关单位补报、补缴,还将以处罚和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罚。同时加大缴费稽核工作力度,以防止漏报、瞒报等虚假行为。 线索提供 商坤俊大河报2003-06-02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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