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人不办证,狗有何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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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09: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我这个人,一向对狗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但看了5月29日《燕赵都市报》“7只宠物狗被处死”的消息,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 消息称,为了加强对城市宠物狗的管理,某市桥东公安分局派专人在辖区巡逻,一旦发现有人遛狗,便立即将狗收缴,并责成狗的主人在三日内办理“准养证”。结果,在几天之内,就收缴各类宠物狗35只。到5月28日,有7只狗的收缴期已超过三日,而狗的主人却没有 看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刑场”。7只即将被处死的狗都用铁链锁着,并排跪在那里。而那些可怜的狗呢,平日里被主人们宠惯了,此时还都蒙在鼓里,以为是人们在和它们做什么游戏…… 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这些狗在天有灵,会不会大声喊冤:“人不办证,我有何罪?” 诚然,在一些地方,狗的不正当放养成为了城市的一大公害,它污染着周边的环境,传播着有害的细菌,甚至还威胁着行人的安全。无疑,对任何有助于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应该坚决地加以管制。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 众所周知,法律法规的制定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它们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公众的安全。实际上,我还没有听说那一条法律法规规定了动物的行为。而且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狗伤害了行人,责任在其主人管教不当;狗污染了环境,责任在其主人看管不严;狗逾期不办“准养证”,责任同样在其主人无视法规。我们怎么能仅将狗处死了之,而让其主人“逍遥法外”? 这样的一种现象,其实折射出我们有些同志在特殊时期处理特殊问题的不冷静。一遇到问题就着急,一着急就激动,一激动就不冷静,一不冷静就感情用事。结果人为地扩大了损失,也助长了恐慌。为了自己省力和轻松,就草率从事,留下后患。 但愿这些狗的命运,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思索,带来一些冷静,带来一些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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