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初中生砸死同学 母亲竟然帮其挖坑埋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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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14:3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延安消息:5月24日,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长庆第七中学初二(2)班学生、16岁的雷某吃过午饭后,向母亲李润芳讨要5元钱。问其理由时,他只说同学找他有事而又不愿回答,母亲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他便匆匆地离开了家。谁知这一离开,就再也没有回来…… 5月24日晚上8时许,一直等孩子回家吃饭的李润芳,走出家门开始寻找孩子。一夜过去 出事后,长辈们在整理孩子的遗物时,见到了孩子藏在抽屉的一本日记。雷某在日记里不止一次提到自己同班同学魏某向其索要钱的事。日记里写道,如果他不能满足对方的心愿,魏某不但不和他一块玩,而且还要打他。他不想将这个负担加在父母身上,为了能够维持同学的友谊和避免挨打,他只能靠捡破烂卖钱给魏某。 5月25日晚上9时许,他们来到公安局将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及对魏某的怀疑向值班民警说了,听罢那位民警就让他们去将魏某叫到公安局。 据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侦查,5月24日那天,雷某没有向母亲要到钱后,下午4时就按约定随魏某来到了距马路不到200米的柴阳山聊天,聊天过程中两人发生口角动了手,魏在身后拣起一块石头,向雷的头部打去,一下就将雷击倒在地,并骑在雷的身上。雷还手打破了魏的鼻子,这时魏就骑在他的身上用那块石头在雷的头上猛击6下,雷不动了。十几分钟后,魏看雷的鼻子没气了,又去摸脉搏,判断雷的确死了,就把现场的血迹处理并草草埋在距尸体5米远的地方。下午5时许,魏离开现场回到家里。 魏某回到家里将自己杀人的事给母亲李玉秀说了,李说她自己当时想带儿子去公安局自首,魏某苦苦相求母亲不让报案,如果报案他将会被判刑。于是,他提议将尸体埋了,母亲李玉秀竟同意了。 5月25日凌晨3时许,李玉秀母子俩拿着铁锨、手电筒,上山来到事发现场,挖了一个坑,将尸体掩埋了。直到5月26日上午11时,犯罪嫌疑人李玉秀才将此事的前前后后说了,干警们立即按所说的地点上山,找到了埋人的地方,将尸体转到火葬场。 5月26日晚11时,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和涉嫌杀人分别将李玉秀、魏某拘留。 (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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