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不得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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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17:31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省级重点中学举办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下发后新批的国有民办和民办公助学校一律不再批准收费资格,此前已经批办的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凡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的,今年均要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凡未按规定权限报批的一律不得收费;去年核定试行标准的,要在试行标准的执行情况基础上,尽快上报确定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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