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飞脚学生眼眶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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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20:02 辽沈晚报 | ||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记者都不敢相信,沈阳市第一一六中学初一二班的谭某只因在课堂上多了句嘴,就被老师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得眼眶骨折,眼底出血。 昨日记者找到被打学生谭某时,其父谭洪斌还一脸怒气。他愤怒地说:“5月30日那天晚上5点多,学校老师给我打电话,称孩子受伤了。我到学校一看,孩子的右眼被打成青紫色。我上去揉,他不住地喊疼。当时学校给我拿了100元钱,让我带孩子去看病。我到了医院一 多嘴多出个“乌眼青” 谈及惊魂一刻,躺在床上的谭某血红的眼底仍闪烁着恐惧:“那天下午1点多,我们在教室上微机课,咱班有个同学叫于兰,别人喊他的时候,我就接了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兰’,卓老师就冲过来训我,我说我就是随便说个词儿,他先用手里的书砸我,接着又用脚踢了我的膝盖,最后他抬起左脚踢在我的眼睛上……” 当晚,谭某被送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确诊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同时伴有“右眼上下眼皮下淤血,结膜出血、角膜损伤……” 谭的父亲谭洪斌说:“平时我和他妈在附近摆地摊维持生计,对孩子管得少一点儿,但孩子再调皮,老师也不能下这么狠的手呀!” 这孩子被打后的惨状激怒了邻里,是邻居打电话给本报投拆的。 学校表示将负全责 昨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第一一六中学见到了主管德育的副校长薛铁明和书记卢俊海。卢书记直言:“这件事哪怕是孩子100%的错误,老师把孩子打成那样,我们学校也要负完全责任。” 薛副校长介绍:打人的老师叫卓宁,今年24岁,在校任微机课老师。并称学校对这起打人事件很重视,专门开会处理了此事。薛副校长表示:“我们会严厉处理打人教师。” 首席记者 张威 记者 王鹏 记者感言:教师不该成为暴力的传播者 是学生越来越难管?还是老师的情绪越来越浮躁?当体罚等级不断上升,我们不能不通过这个发生在校园的惊人事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理解在面对顽劣的孩子的时候,老师会做出一些相对过火的行为。但是我们不能接受暴力通过老师向学生传播。一个孩子被打了,全班孩子看到了。当这一事件发生时,班里的孩子头脑中会有这样反应——暴力离他们是如此之近! 相信动过手的老师不会如此看待他们以往的行为。而事实上他们的行为已经被学生们铭记在心。并很有可能长时间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我们不希望看到升级的体罚在校园中再次重演,因为他对孩子的影响可能是无法弥补的。 弓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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