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自身作严格约束 出台24条规定求真务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20: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六月三日电(崔煜芳姜煜)上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今天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规定》的有关情况。 这一《规定》共有二十四条,对政府的职责、如何发挥政府的综合行政效能、如何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如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以及加强廉政、政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对自身作了严 为切实加强廉政、政风建设,《规定》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带头严格做到七个“不准”,包括不准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为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规定》还提出了四个“严禁”和四个“严格”的要求,包括严禁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等等。 为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规定》对市政府各类会议的次数作了明确规定: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 此外,《规定》还明确提出,市长、副市长原则上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下基层调研应“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外出时要减少陪同,简化送行。各级政府机关应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政务纪律。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