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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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4: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3日电(记者苏敏)今天,文化部公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拥有世界上最大潜在消费群的我国互联网文化发展和管理,从此有章可循。 该《规定》将互联网文化活动区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并根据经营性与否由文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分级管理,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 据了解,《规定》对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条件作出切合实际的规定,没有在主管部门、所有制等方面设限制。《规定》力图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分割、地区限制,加快发展我国互联网文化行业,提升产业层次,推动网上文化娱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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