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立法保护青海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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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4: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西宁6月3日电(记者海忆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有关青海湖流域的一切人类活动,包括旅游、用水、新建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以及普氏原羚、大天鹅、黑颈鹤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人为活动均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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