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税费下调 车主每月可少支出2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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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6:52 汉网-长江日报 | ||
昨日,市客管处召集全市120余家出租车公司,传达省交通厅和市税务部门关于减免出租车相关税费的决定。市客管处要求:各公司必须将减免的税费全部用于调低出租车司机的承包费。 市税务部门规定: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出租车司机按50%减征个人所得税(原130元/每月);按30%减征幅度对出租车公司减免营业税(原210元/每月)、城市维护建设税 省建设厅规定:从5月1日开始,对出租车按现行规定的费率或费额标准减20%征收公路养路费(原340元/每月);减25%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原80元/每月);减30%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原8元/每月)。 据市客管处提供的测算数据,税费减征后,出租车司机每月最低可少支出235元。 新征费标准今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司机和企业可到市客管处办证大厅收费窗口办理。 如果司机和企业已提前缴纳了5、6月的税费,可按规定向其他月份顺延减免缴纳。 市客管处要求,凡未将实惠落实到司机的企业,一经查处将予以加倍重罚;同时各公司不得因减免收费而放松管理或降低服务质量。(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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