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骗储户近5亿 捅开惊天大窟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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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7:14 三秦都市报 | ||
建行西安分行原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周利民伙同另外11人,自1996年开始以身试法—— 6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原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周利民等12人,因涉嫌犯有特大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罪、伪造企业印章罪、包庇罪、窝藏罪,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受审。 “大头小尾” 骗储户存款 6月3日早9时,西安中院大法庭早已有150多人坐在了旁听席上,前来旁听此案。 9时17分,周利民等12名案犯被押进法庭。 庭审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当庭指控称:1996年初,周利民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他与该办事处信贷女内勤刘怡冰预谋后,决定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诈骗储户存款。作案初期,周利民、刘怡冰采用私拿空白存单,私盖印鉴给储户出具“大头小尾”存单骗取储户存款。随后,刘怡冰指使陕西省长安区无业人员刘益宁从建行印刷厂窃取半成品的空白存单,经过加工后用于骗取储户存款。之后,刘怡冰又采用非法制作假存单的手段骗取储户存款。其间,周利民先后化名“黄志伟”、“周英”、“芦昭田”;刘怡冰先后化名“刘吴芳”、“赵青”作案。 为非法制作假存单,刘怡冰又找到陕西秦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宪忠,张明知是刘怡冰让其帮助非法制作假存单,为达到个人非法使用赃款的目的,他仍安排其下属职员在该公司打字室制作假存单,时间长达近两年,非法制作假存单32张,面额13187万元,其中张宪忠个人用款1087万元。 私刻公章 伪造金融凭证 1998年11月,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迁往北大街,更名为建行北大街办事处,周利民任该办事处主任。为继续诈骗储户存款,周利民、刘怡冰又密谋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1999年初,为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刘怡冰又找到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经理岳军,岳又指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职员赵具体办理。之后,赵通过他人印制了空白定期存单、空白存款证实书,又根据岳军提供的有关存款单位的印模,私刻了岳军要求刻制的印鉴。同时,周利民又将私刻的“市建行北大街办事处业务公章”及“李西勤”私章交给刘怡冰用于向储户开具假存单。 周利民、刘怡冰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伪造的金融凭证、虚假承诺书等手段,在社会上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共骗取个人存款6237.49万元,支付高息755.29万元;共骗取公司、企业等存款单位的存款43106万元,支付高息1691.41万元,案发前归还28467万元。 挥霍赃款 逃往香港落网 周利民、刘怡冰将所获赃款中的12306.12万元除非法转给其“关系单位”及个人使用外,还大肆进行挥霍和占用。其中,周利民注册成立了陕西福星连锁便利店,给其前妻的公司使用赃款50万元,并给其妻购买富康小轿车一辆,先后6次携家属到国外旅游,并用赃款进行赌博。 刘怡冰用赃款注册成立了西安新达诚汽车租赁公司,购买了汽车20辆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购买住房2套,购买凌志牌小轿车一辆用于个人消费。破案后,从周利民处追回赃款104.53万元,汽车3辆;从刘怡冰处追回汽车16辆,住房2套。 1998年12月,周利民通过吴华博(已另案处理)采用非法手段,在江西办理了化名“黄志伟”的前往港澳的通行证。1999年元月,周利民在香港申领了“黄志伟”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2000年10月,周利民用化名“黄志伟”的回乡证逃往香港,2001年7月23日在香港被抓获。 刘怡冰化名为“刘吴芳”,于2000年10月出逃国外,2001年8月28日在印度尼西亚被抓获。 通风报信 12人相继落案 6月3日,同时被公诉的还有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储蓄所代办员李小进、陕西省建筑校办企业公司经理王能显、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职员董浩、李勃等共12人。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岳军、李小进等人以高息为诱饵,用伪造存单的手段共作案16次,骗取储户存款600.5万元。破案后,追回汽车12辆,住房2套,赃款32.4万元,共计246万元。 2001年5、6月,王能显、刘益宁明知周利民负案在逃,仍同周利民保持联系,为周利民通风报信,王能显为周提供资金10.5万元,交由刘益宁转给周使用,刘从中截留2万元,先后两次给周汇款8.5万元。 2001年5月13日,无业女青年郭茂大得知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将岳军伪造存单所用的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等作案工具从她同岳军所住的房内转移,企图掩盖岳军所犯的罪行,终以包庇罪被提起公诉。 法庭进行了一天的调查,被告人就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今天,法庭审理将继续进行。 本报记者 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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