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一“紧” 银监会监管思路发生微妙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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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7:43 新华网 | ||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出《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取消了对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国内保理、代理证券资金清算(银证转账)、代理保险、证券公司受托投资托管、信托资产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业务的审批。成立刚满一个月的中国银监会首先以1号令的形式发布这样一个放松管制的文件,确实是一个不寻常的行动。 而在此之前,来自中国银监会的消息说,银监会近期正在部署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 这一松一紧的两件事,从表面上看似无关联,但仔细体味就会发现,它们之间还是有内在联系的。再结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银行业监管问题的一些阐述,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银行业监管思路正在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管一直很注重市场准入等合规性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似乎也很习惯于这种监管。由于我国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合规性监管作为计划经济时代显著的监管特征,即使在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也还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换句话说,监管当局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制定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审批金融机构的开办,界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处罚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上。 市场准入等合规性监管,即使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存在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合规性监管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也看到,尽管有些银行业机构能够遵从监管当局制定的监管规章制度,仍然不能确保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特别是现在金融创新业务发展较快,许多监管法规、制度来不及修改而具有滞后性,从而使其监管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监管当局不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体风险状况进行有效监控和化解,也就背离了银行业监管所确立的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目的。 因此,我国银行业发展的现状,已经向监管当局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在加强合规性监管的同时,必须坚持以风险监管为主的监管内容,注重对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尤其注重各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考核银行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记者招待会上已经作出表示,今后银监会要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对各类风险监控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早些时候刘明康在论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整个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时提出,要在做好各类机构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促进银行继续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把这些话与银监会近期部署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非信贷类资产进行检查的举措联系在一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银监会成立之后,监管当局的监管着力点正在转移,监管方式正在发生变化。 与此同时,刘明康还表示,今后要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银监会迅速出台了《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刘明康主席还透露,银监会正在全面部署完善银行业监管的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建设,正在清理2000多条法规。其中,对亟待改善和亟待完善的市场准入的审查、管理和程序都将作崭新的完善和规定。随着银监会工作的开展,随着这些法规的清理、完善并陆续公布,相信这种一松一紧式的监管风格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 记者/林坚)(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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