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直指“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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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7:48 大连日报 | ||
市中级法院推出曝光执行、悬赏执行、换员执行、新闻跟踪等新举措 本报讯 (记者李楠)昨天,市中级法院推出了多项治理“执行难”的新举措,其中包括曝光执行、悬赏执行、换员执行、新闻跟踪等。 曝光执行包括“公告执行”和“限制高消费”两个方面。法院将对具有执行能力、经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之于众,定期公示,直至其履行 市法院将开通执行举报专线,经债权人申请,实行“悬赏执行”。案外人举报提供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将得到奖励,同时,法院将为举报人保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市中院将实行“换员执行”。如办案人拖拉推诿、执行效率不高,工作作风粗暴、蛮横,以及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执行局提出申请,要求换员执行,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 除此之外,各媒体还将选择一些案情复杂、背景复杂、干扰较多的案件,实行新闻跟踪,进行目击报道。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史银莉说,《刑事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院将依法追究“执行难”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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