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杀人佛山抢劫 疑犯刘某逃亡一年后终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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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8:4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忠兵 通讯员朱伟标 马新国)刘某在湖南涉嫌杀人,同案犯已被抓获判死刑,但他在外逃亡一年,最终在佛山因抢劫落网。昨日,佛山市禅城区警方向湖南祈县公安机关移送了这名杀人疑犯。 据悉,2003年2月27日,女事主杜某到升平派出所报案称:在汾江中路西门侧中信广场前公共汽车站临时上落点遭一名男子抢劫。接报后,民警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陈冰抓获。 流窜犯是禅城警方的打击重点,在陈被关押期间,禅城警方根据其所提供情况向广西发函比对,发现陈冰所提供的全是假情况。禅城警方认为疑犯身后定有隐情,对其多次提审,疑犯最终交待了罪行。 据查,陈冰本姓刘,湖南永州市人,曾因犯抢劫罪于1998年被判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又于2002年2月报复他人,伙同王某、唐某用刀具、火枪(自制)将人杀死后分头逃跑,其中刘某先后逃窜于衡阳、广州、花都、东莞等地,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注意办理了上述陈冰的假身份证。其间,同案犯王某、唐某已被湖南警方抓获并判死刑,因刘某一直在逃且杳无音信,湖南专案组迟迟不能结案,没想到刘某因抢劫在佛山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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