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触目惊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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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
报道回顾 校园暴力触目惊心 本报曾对此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报道时间:2002年4月4日—4月11日 报道地点:深圳———广州两地 报道缘起 2002年4月4日,广州76中初一学生小龙因欠交保护费被打伤,“几乎广州每所学校都有人在收保护费”的消息让人为之触目惊心。 报道纵深 2002年4月5日,继续追踪报道小龙担心再遭报复不敢上学、其母无奈打算给他转学的详情,向警方、学生、现场群众了解情况;与此同时,深圳某中学也有收保护费,记者采访了“舵主”“冲锋枪”、“黑煞”、被逼交费的学生小华、小明等,以及该校负责人。 2002年4月6日,接到无数读者热线,对学生的安全问题表示担忧,并深入分析被勒索交保护费的原因;深圳在个案追踪发现,女生竟然也被卷入校园暴力,而被打女生曾想当“大姐大”。遭受校园暴力的学生心理堪忧。 2002年4月7日,通过读者来信及个案分析,发现施行校园暴力者其家庭大多不幸。 2002年4月8日,在采访中发现,多数遭受校园暴力的孩子选择“以暴制暴”,仇恨报复心理强烈,呼吁家长、学校、警方三方联合采取措施。 报道结果 2002年4月9日,连续5天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引述本报报道;报道终于得到回应,深圳教育局承诺将用系统有力的方式消灭校园暴力;中国政法大学、北大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协会、深圳中院的专家提出解决暴力问题的措施。 2002年4月10日,广州、深圳两地团市委发出倡议书,呼吁青少年对校园不良行为勇敢说“不”;政协委员、社会学家提出防止校园暴力的对策;而被打学生小龙终于重返校园,却仍需家长接送。 2002年4月11日,省人大副主任侶志广表示,本报报道校园暴力的问题抓得好,意义重大,并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学生得到全社会的关心。 报道个案 《上百学生被强收保护费》 深圳某中学从上学期开始就有学生被强行收取“保护费”,许多学生被纳入“保护”范围。据记者了解,收“保护费”的团伙中既有校外的“老大”,也有校内的学生“舵主”。目前警方正对此事进行调查(本报2002年4月5日A04版报道)。 《自愿交钱请人摆平麻烦事》 2002年4月5日,深圳某中学初中三年级被“保护”的学生小强(化名)向记者讲述他所了解的“校园保护费”内幕。据他讲,他自愿交“保护费”是为了不受欺负,他还透露,学校中收“保护费”也分派别,有校外青年参与(本报2002年4月6日A04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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