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餐馆路边泼水谁来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
海鲜餐馆路边泼水谁来管 城管执法部门称,这种行为属于乱排放可罚款500—2000元 投诉专访 本报讯 (记者樊卿)海鲜餐馆怎能把装海鲜的水随便泼在路边?昨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投诉,罗湖区怡景路的一家餐馆常年把海鲜池的水泼在人行路上,导致路面肮脏、气味难闻而且湿漉漉的,行人十分不便。类似情况在振华路也同样存在,城管执法部门有关人士告之,餐馆的行为属于乱排放,可处以500到2000元之内的罚款。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怡景路“怡景中学”公共汽车站,发现旁边的人行道果然是湿漉漉的,从距餐馆两米左右的位置一直到马路边都有排放的污水,还能闻到海鲜的腥味。从人行道上走过的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说,这家餐馆这样随意泼水已经有一年多了,几乎每天早上,人行道上都是湿的,上班走得稍微急一点就会被溅到水。 记者发现,类似的情况在振华路一带的餐馆门口也非常普遍,在振华中路车站附近,由于污水常年向路边排放,路面都被侵蚀出了一个大坑,不管天晴下雨,常年积水,过往行人非常不便。记者向一家餐馆门口的服务员询问,为何不能通过别的方式排放,他回答说,人行道上有排水通道,就是用来排水的,而且海鲜柜就放在门口,要拿到别的地方去排放,实在是不方便。 餐馆能这样自己“方便”排放海鲜水吗?记者昨日通过罗湖区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倾倒、排放废水和污水”,餐馆的行为属于乱排放,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