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豫兴”和“马义兴”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收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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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34 河南报业网 | ||
本报开封讯 日前,河南省开封老字号马豫兴公司与个体经营的马义兴烧鸡店之间的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终结:马豫兴公司胜诉。这起纠纷在判决之外还有一个戏剧性的“尾声”:“马义兴”经营者放弃“马义兴”标志,并加盟马豫兴公司。 马豫兴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马义兴烧鸡店则是个体经营,两家均主营开封传统名吃桶子鸡和烧鸡。2000年,马豫兴公司将马义兴烧鸡店诉至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诉称:“ 官司打了3个年头,原、被告双方从法庭对手变成了合作伙伴。原来的马义兴烧鸡店成了马豫兴公司的连锁加盟店,以有偿使用的形式也挂起了“马豫兴”的招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结果有利于促使开封的传统饮食业整合力量,壮大实力。(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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