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新政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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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39 扬子晚报 |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规定为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培训的、职介机构每介绍成功一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均可获得相应补贴。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京市正式出台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公益岗位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新政策规定,招用南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到社区保安、执勤、卫生保洁、环境管理、绿化和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每上岗一人,用人单位或组织每月可获补贴200元,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月数计算。申报补贴的条件是:必须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必须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并足额缴纳社保费,必须依法支付不低于该市当年最低标准的工资。 培训一人补贴100元 职业培训机构的补贴办法为:经该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均可申请再就业培训补贴。支付标准如下:属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按上岗培训合格率或等级培训合格率折算支付;为企业定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据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折算支付;按规定为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培训的,每人每次可获100元补贴。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只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职介成功补贴30元至40元 职业介绍机构享受职介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持有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免费为四类人 该市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成功介绍职业。具体补贴办法为: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介机构每介绍成功一次可得补贴40元;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介绍成功一次可得补贴30元。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介机会。 新岗位补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新增岗位新招用四类人员 晨报曾报道 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在社区开发公益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或组织。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或组织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三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仍由个人负担。未参加医保的单位,暂不补贴医保费,享受招用单位职工医疗福利待遇。职工医疗待遇不能落实的,单位可将医疗费发给本人,由其按规定参加医保。单位参加医保后,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医保费予以补贴。 据了解,从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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