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桥转让实现“三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41 扬子晚报 | ||
在6月中旬的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上,许多项目将以转让经营权的方式吸纳民资,这种先建设再运营将再转让经营权收回投资的融资手段被称为BOT模式。其实,南京早在七八年前就尝试过这样的城建投资方式。那时,南京市以向企业出售广告载体使用权的方式在100天内建成了24座过街人行天桥。去年,南京市又在香港的招商会上卖掉了宁马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的经营权。这个经营权卖掉后究竟谁获益呢 让我们来为出让经营权的项目算一笔账。以长江二桥项目为例,长江二桥总投资35.7947亿元 包括二桥全线和二桥公园 ,现在日均交通量15000辆,日均收费45万元以上,年收费1.6425亿元,扣除一部分养护管理成本,大约经营20年左右就可收回投资成本。而在此次的投资洽谈会上,长江二桥经营权转让项目初步评估价格是38亿元人民币,如果有大企业大财团照此价格买下二桥经营权后,政府对二桥的建设投资就能一下子收回。之后,政府再将38亿资金投入城市建设中,又能为南京增加几个重点工程。而购买经营权的企业,不到二十年后就可以每年净赚1.6亿多元。真可谓是双赢啊。 再来看看老百姓是否因为政府转让二桥经营权这一做法而遭受什么损失。其实,二桥是建在南京城里的,就算是香港人买走了它的经营权,也不能把它搬到香港去,二桥照样还在南京,只有南京市民可以使用它,可以得到二桥的好处。唯一不同的是二桥的经营者由政府换成了民企或外企,说不定在这样的换位之后,经营者的服务管理质量大大提高,由此,受益的还是南京的老百姓。这一下,可算是三赢了。看来,政府这样的决策着实高瞻远瞩,大家都受益匪浅。 作者:高利平(南京晨报)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