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税地税首次联手 评定纳税人A级信誉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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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0:0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继去年南京市地税局向社会公布了评定的纳税人信用等级后,南京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即日起首次联合启动纳税人A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令人关注的是,此次评定的范围更广,从经营业税户拓展到所有国地税共管户,不包括省国税和省地税直接管辖的纳税人。评定对象是在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持续经营,连续履行纳税义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独立核算的纳税人。 凡初审和复审通过的将正式授予其A级纳税经营等级资格,并可享受多项纳税服务及优惠政策,包括简化当年税务登记年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手续;免除当年及下一年度的税务稽查(上级机关布置的除外),可在办税服务厅的专设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提供的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资料实行事后审核,当场办毕;可以提供一个季度的发票用量,对需自印发票的,可批准自印,涉及票量增减变化的,不需核查。(张恒 吴玉美)(服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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