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惩一劫杀出租车司机的团伙 4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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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个专门劫杀出租车司机的11人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其中李伟等4人被判处死刑。 据法院介绍,去年4月至8月间,北京市大兴区农民李伟、朝阳区无业人员杨斌,四川省农民王瑞云,辽宁省农民何伟、王志辉,北京市通州区农民秦宝福、宋春旺、赵建全,黑龙江省农民李亚涛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丰台区、通州区、朝阳区等地大肆进行抢劫 法院判处李伟、杨斌、王瑞云、何伟死刑;判处王志辉、宋春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秦宝福无期徒刑;分别判处赵建全、唱乐乐、李艳芳、李亚涛有期徒刑15年至10年。 宣判后,李伟、杨斌、何伟、王瑞云、秦宝福、李艳芳等6被告提出上诉,其余5名未提出上诉。(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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