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则通过省政府工作规则 要求加强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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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1: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须向社会听取意见建议 本报讯 广东省长黄华华前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意见,修改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 会议研究修订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则》中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规则》强调,各部门提请省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规则》强调,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省政府备案,由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并定期向省政府报告。提请省政府讨论的行政法规草案和审议的规章草案由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规则》强调,省政府及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自觉接受司法、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要实行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领导同志要亲自批阅重要的群众来信。要重视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反映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符信)(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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