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式货车严核“大吨小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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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1: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近期,广东省公安交警总队向各地车管部门发出通知暂停为存在“大吨小标”问题的厢式货车办理登记入户。 通知要求从5月27日起,各地车管部门在办理厢式货车的注册登记时,必须按照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治理整顿载货类产品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808号)中发布的“整顿载货类汽车产品有关限值要求”进行核对。对载质量利用系数达不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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