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村民信访被拘留 向当地公安局索赔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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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2:25 新华网 | ||
东莞两村民代表质疑村委会公布账目,久候没有回音,于是到政府部门信访,没想到被东莞市公安局治安拘留十五天。他们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广东省公安厅决定撤销原处罚。日前,两村民据此向东莞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分别索赔名誉损失费50万元。 质疑村委会账目 据东莞市东城区光明村村民邓骆棠、谢庆祥诉称,去年12月份,光明村拟转制,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同月15日,村委会张榜公布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评估当年度的财务情况,列出了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等几个总数。 村民们认为村委会没有对财务状况交待清楚,没有基本的明细账,同时对公布的数据提出质疑。不久,村民代表邓骆棠等与村委会干部沟通,要求进一步公开光明村的财务收支情况。 派发公开信并上访 但村民的呼声没得到回应,于是邓骆棠等代表商议起草了一份信函,集中罗列了公布的账目里存在的问题,再次强烈要求村委会解释本村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并提出应允许村民自由选择组合股份公司。 邓骆棠等代表打印了这封致村民的公开信,并向村民广为派发。同月18日,他和其他同伴拿着材料到东城区政府信访。过了几天没有回音,而村委会转制工作正在展开,于是邓骆棠和谢庆祥以及村民们24日到广东省政府信访办反映意见。 被治安拘留15天 村民的行为引起轩然大波,12月27日22时,代表邓骆棠和谢庆祥被东莞市公安局宣布予以治安拘留15天,即被带到东城区公安分局留置所。被拘留的原因是故意捏造散布谣言传单,扰乱社会秩序。 今年1月10日,拘留期限到了,邓骆棠和谢庆祥分别交纳了800元伙食费用,恢复了自由。但他们觉得自己被拘留很冤,从此依照法律程序开始了申冤行动。 两人各索赔50万 邓骆棠和谢庆祥首先向广东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为他们“平反”。 4月份,广东省公安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东莞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复议决定认为,邓骆棠和谢庆祥作为村民代表,对村财务状况存有疑问,对村股份转制有不同见解,选择发公开信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到省政府信访办上访,都是村民在法律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的活动,东莞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当。 同时,复议决定还表示,责令东莞市公安局对邓骆棠、谢庆祥依法予以赔偿。 近日,邓骆棠和谢庆祥据此向东莞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他们表示,公安局的错误拘留致其名誉受到极大损害,至今仍旧在这种阴影下生活。因此,他们分别索赔名誉损失费50万元。 另外,他们还要求东莞市公安局返还800元伙食费及因拘留而遭受的其他损失。(记者/赖颢宁)(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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