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关怀政策 刑释人员创业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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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7:43 汉网-武汉晨报 | ||
记者昨从湖北省监狱局获悉,省刑释解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省司法、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保、地税及工商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刑释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广告及桑拿、按摩、网吧外),从领取营业执照起一年内管理费给予减半优惠;如刑释人员入狱前属下岗失业的,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入狱前申 安置政策还对刑释、劳教期满的城镇、农村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当地基层政府将给予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将可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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